我院荣获全省“六五”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
发布时间:2016.11.18 浏览次数:11134
近日,我院被江苏省委宣传部、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2011-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。李海波同志荣获“2011-2015年扬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模范”荣誉称号。
“六五”普法期间,我院紧紧围绕构建“平安校园”, 突出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行业特点,以增强师生法律意识、提高法律素质为主线,以“弘扬法治精神、推进依法治校”为主题,以“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义务、讲责任”为主要内容,深入开展“六五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促进广大师生员工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为学院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优质育人环境服务。结合未成年人道德法治教育,开展“铭记誓言,德法同行”成人礼、“法治课间餐”等系列活动,以灵活丰富的载体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普及。学院获得了江苏省文明校园、扬州市“六五”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单位、扬州市内保先进单位、连续6年荣获广陵区委区政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。
下一阶段,学院将以此为契机,扎扎实实做好“七五”普法工作,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、依法治校、依法治教中的基础作用,为构建平安校园、智慧校园、绿色校园、文明校园、温馨校园作出不懈努力。